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螺纹量规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符号、牙型、公差、要求、检验、标志与包装等。
本标准规定的普通螺纹量规(以下简称“螺纹量规”)适用于检验GB/T192-2003、GB/T193-2003、GB/T196-2003、GB/T197-2003规定的普通螺纹。本标准适用于牙型角为60°,公称直径为1mm至355mm,螺距为0.2mm至8mm的普通螺纹量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成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2-2003普通螺纹基本牙型(ISO68-1;1998,MOD)
GB/T193-2003普通螺纹直径与螺距系列(ISO261;1998,MOD)
GB/T196-2003普通螺纹基本尺寸
GB/T197-2003普通螺纹公差(ISO965-1;1998,MOD)
3、术语和定义
GB/T192-2003.GB/T193-2003.GB/T196-2003.GB/T197-2003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普通螺纹量规
具有标准普通螺纹牙型,能反映被检内、外螺纹边界条件的测量器具。按使用性能分为:工作螺纹量规和校对螺纹量规。
3.2工作螺纹量规
操作者在制造工件螺纹过程中所使用的螺纹量规。
3.3校对螺纹量规
在制造工作螺纹环规或检验使用中的工作螺纹环规是否已磨损所用的螺纹量规。
4、分类
4.1表1中所列的螺纹量规名称、代号、使用规则适用于本标准。
4.2检验工件螺纹用的光滑极限量规见附表A的规定。
螺纹量规使用规则表:
名称 |
代号 |
使用规则 |
通端螺纹塞规 |
T |
应与工件内螺纹旋合通过 |
止端螺纹塞规 |
Z |
允许与工件内螺纹两端的螺纹部分旋合,旋合量应不超过二个螺距(退出量规时测定)。若工件内螺纹的螺距少于或等于三个,不应完全旋合通过 |
通端螺纹环规 |
T |
应与工件外螺纹旋合通过 |
止端螺纹环规 |
Z |
允许与工件外螺纹两端的螺纹部分旋合,旋合量应不超过二个螺距(退出量规时测定)。若工件内螺纹的螺距少于或等于三个,不应完全旋合通过 |
“校通-通”螺纹塞规 |
TT |
应与通端螺纹环规旋合通过 |
“校通-止”螺纹塞规 |
TZ |
允许与通端螺纹环规两端的螺纹部分旋合,旋合量应不超过一个螺距(退出量规时测定) |
“校通-损”螺纹塞规 |
TS |
|
“校止-通”螺纹塞规 |
ZT |
应与止端螺纹环规旋合通过 |
“校止-止”螺纹塞规 |
ZZ |
允许与止端螺纹环规两端的螺纹部分旋合,旋合量应不超过一个螺距(退出量规时测定) |
5螺纹量规的螺纹牙型
5.1完整螺纹牙型
5.1.1适用于检验工件内螺纹作用中径及大径的通端螺纹塞规的螺纹牙型见图1
5.1.2适用于检验新制通端螺纹环规作用中径的“校通-通”螺纹塞规的螺纹牙型见图1
5.1.3适用于检验新制止端螺纹环规单一中径的“校止-通”螺纹塞规和“校止-止”螺纹塞规的螺纹牙型
5.1.4适用于检验使用中止端螺纹环规单一中径的“校止-损”螺纹塞规的螺纹牙型
5.1.5适用于检验工件外螺纹作用中径及小径的通端螺纹环规的螺纹牙型
5.1.6螺纹牙型间隙槽和槽底的形状宜由制造商自行确定,螺纹牙型的间隙槽宽度
5.2截短螺纹牙型
5.2.1适用于检验工件内螺纹单一中径的止端螺纹塞规的螺纹牙型
5.2.2适用于检验新制通端螺纹环规单一中径的“校通-止”螺纹塞规的螺纹牙型
5.2.3适用于检验使用中通端螺纹环规单一中径的“校通-损”螺纹塞规的螺纹牙型
5.2.4适用于检验工件外螺纹单一中径的止端螺纹环规的螺纹牙型